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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这几类人在农村将会很“吃香”
更新时间:2018-08-14 阅读量:1043 所属分类:公司新闻
导  读
        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乡村振兴,说到底还是要靠“人”,特别是各类有能力的“人才”。哪些人是农村发展的急需人才?哪些人将在未来农村更有用武之地?哪些人将会获得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呢?农业农村部的公开文件中就有答案。
 
        近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发布了一些对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其中有好几个跟农村人才相关。梳理后不难发现,以下这几类人未来在农村将会很“吃香”。
 
第一类
农村实用人才
 
        乡村振兴是全中国的发展大计,说到底更是亿万农民的事业。所以,乡村人才振兴少不了农民的身影。农业农村部不断加强建设的人才队伍就是——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什么样的人算是农村实用人才?简单说,就是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做出贡献、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的农村劳动者,是广大农民的优秀代表。在农业领域,农村实用人才的主力是新型职业农民。
 
        有什么扶持政策?
 
1.加大培育
 
农业农村部会同中组部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每年培训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负责人、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等2万人以上;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超过100万人;依托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农业职业院校,为农村培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农村实用人才。
 
今年,中央财政又投入20亿元,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创新能力的精准培训力度。
 
2.激励资助
 
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全国十佳农民”“全国杰出农村实用人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风鹏行动·新型职业农民”等人才资助项目,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发展产业提供支持。
 
在各类补助或项目申报中,由广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组成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是备受青睐和支持的对象。
 
第二类
专业技术人才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积极引导和保障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尤其是科技人才。俗话说:“村里有个‘科技明白人’,等于有个‘活财神’。”农技人员等专业技术人才,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中将越来越重要。
 
       有什么扶持政策?
 
1.提高待遇
 
国家规定,对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林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干部,向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满8年予以固定。
 
按照人社部、原农业部曾发布的《关于鼓励事业单位种业骨干人员到种子企业开展技术服务的指导意见》,种业领域人员到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任职兼职或创新创业,可领取合理工资待遇。
 
农业农村部也表示,下一步将指导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抓好政策落实,保障农村基层人才的合理待遇。
 
2. 评职称有倾斜
自1994年开始,原农业部与人社部组织开展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评审坚持向基层倾斜,一大批活跃在基层一线的农技人员晋升为正高级职称。
 
2016年,人社部出台《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改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对长期扎根在农村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参加职称评审;对在乡村和乡村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引导人才“把论文写在大地上”。
 
 
第三类
高校毕业生
 
       乡村发展呼唤高校毕业生去建设、去服务。
 
      到乡村去干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曾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对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其中提出: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基层就业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扶贫开发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投身现代种业、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合作经济和基层水利等事业。
 
       有什么扶持政策?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明确:
 
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培训、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成果审定等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支持高校毕业生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方式,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鼓励其兴办家庭农场,对其中符合扶贫扶持政策、农业补贴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根据服务区域类别相应高定级别。
 
对到农村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给予专项安家费。
 
第四类
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才
 
       截至2017年底,我国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累计超过740万人,形成了农村双创新热潮。
 
       国务院办公厅也曾在2016年出台《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在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用地用电、创业培训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支持措施,鼓励和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还有哪些扶持政策?
 
1.培育创业“明星”,鼓励创新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大力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鼓励支持各类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发展分享农场、共享农庄、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培育一批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另外,加大培训培育工作力度,开展农村创业创新百县千乡万名带头人培育工作,每年培育20个农村创业创新县、200个农村创业创新乡、2000个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并对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
 
2.无论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解决城乡流动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基本实现了“无论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的目标。
 
农业农村部表示,将指导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只要你肯踏下心来提升能力、发展事业,乡村定会是你大展宏图、大显身手。